晴時多雲

紐行金檢有缺失 華南銀已提改善計畫

2017/10/22 06:00

華南金董事長吳當傑。(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

傳未落實美方洗錢防制規定 可能遭DFS開罰

華南銀行紐約分行昨傳未落實美國洗錢防制規定,雖改善方案已獲美方接受,仍可能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開罰。圖為華南銀行總行大樓。(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繼去年兆豐案後,公股行庫華南銀行紐約分行也傳出未落實洗錢防制規定,雖然改善方案已獲美方接受,仍可能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開罰。對此,華南金控昨強調,華南銀行紐約分行絕無涉及洗錢情事,對於監理機關的例行檢查,任何檢查意見皆會虛心改善。

吳當傑:絕無涉及洗錢

去年八月,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為違反美國的洗錢防制規定,遭到美方處以天價罰鍰約新台幣五十七億元;如今,華南銀行紐約分行傳出相關情事,有人形容「兆豐案翻版」,外傳華南金董事長吳當傑十月初還親自赴美處理此事。

對此,華南金董事長吳當傑昨表示,依美方規定,不得對外公布相關內容,否則即違反當地法令;但他強調,華南銀紐約分行絕對沒有涉及洗錢情事。

「跟兆豐案差太多了」

相關人士指出,華南銀因為在交易監控等作業未能符合美方嚴格規定的程序,而出現缺失。不過,華南銀的情況「跟兆豐案差太多了」,不同於兆豐案,華南銀隨即提出改善計畫及各項補正措施,並向美方說明相關資訊系統建置需要時間更換,沒有忽視或迴避落實洗錢防制規定;因此,即使華南銀遭美方開罰,也不會像兆豐金因「漠視DFS金檢報告」而遭重罰。

對於公股行庫再度傳出遭DFS盯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昨呼籲,有鑑於各國對洗錢防制落實之重視,台灣應該儘速在金融機構設置獨立法遵部門;現行規定「法令遵循主管」得兼任「法務主管」,導致各銀行虛應故事,讓「法務長」多一個頭銜叫「法遵長」,對落實法令遵循或洗錢防制無實質意義。

江永昌認為,為了避免類似違失的事件一再發生,金管會應該修改辦法,要求各銀行設置獨立的法遵部門與法遵長,「若不願意在法遵付出該當的成本,就等著付出更高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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