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兆豐銀被美罰款前 蔡友才賣321張股票

2016/12/03 06:00

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在被美罰款前,即搶先出脫兆豐金股票,被依內線交易罪起訴。(資料照)

蔡幫3人 全涉內線交易罪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起訴兆豐金控案,其中,檢方認定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任秘書王起梆、前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在今年八月十九日確定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罰款一億八千萬美元(約五十七億新台幣)之前,即搶先出脫兆豐金股票,依內線交易罪起訴三人。

此外,北檢認定蔡友才向兆豐銀董事會隱瞞DFS金檢報告結果,跳過董事會私自回函答覆DFS謊稱「董事會瞭解嚴重性」,涉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另蔡友才退休前私自蒐集兆豐金內部的對外投資、經營評估報告等營業秘密,存放到雲端硬碟,退休後下載、重製至他的個人平板電腦,涉金融控股法的特別背信罪、營業秘密法的重製營業秘密罪。

北檢起訴指出,八月十九日晚間兆豐銀公布被美國罰款的結果,隔天兆豐金的股價崩跌,檢調查出蔡友才、王起梆、黃士明三人明知美國金檢結果的嚴重性,卻在重大消息公布前率先賣股,從而獲取不法利益。

蔡退休前 涉竊取營業秘密

檢方列出,蔡友才於四月廿六日至六月廿四日,共出脫三百廿一張兆豐金股票和零股,內線交易獲利五十六萬餘元;王起梆在八月八日至十二日,五天內狂賣三百三十五張,不法獲利一百卅六萬餘元;黃士明於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廿六日,陸續出脫七十七張兆豐金股票,獲利廿萬餘元。北檢依內線交易罪嫌起訴三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內線交易所得。

偽造文書方面,起訴指出,因蔡友才退休前已無心經營兆豐金,為求順利在今年四月一日退休離職,明知DFS的金檢報告指出兆豐銀紐約分行有嚴重缺失,卻未依規定召開董事會,也未向銀行董事報告,而逕自於他退休的前八天、也就是今年三月廿四日,簽署載有「董事會瞭解DFS所指出議題的嚴重性」的英文說明概要,直接答覆DFS,向董事會成員隱瞞此項嚴重的金檢結果缺失。

重製營業秘密部分,北檢認定,蔡友才為了另謀他途發展,退休前就陸續蒐集兆豐銀行列為營業秘密的對外投資、經營評估等內部報告,擅自上傳至雲端硬碟;蔡退休後,明知不應再使用這些屬於兆豐銀的營業秘密報告,卻仍指示鑒機公司羅姓女員工,在五月八日將這些資料下載、重製到蔡的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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