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委:應向失職人員求償

2016/08/21 06:00

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兆豐銀紐約分行因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遭重罰一.八億美元,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痛批金管會,對於「銀行的監理管理密度」及「違反法規的裁罰」嚴重不足,根本是放任銀行亂搞。他認為,金管會須向相關人員究責與求償,不能以納稅人的血汗錢來「河蟹」兆豐主管應負的責任。

黃國昌在臉書發文指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開議後的第一個工作,就是要求金管會針對此事進行專案報告,處理兆豐金的重大違規事件,不是金管會的六點聲明可蒙混過關。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則批評,兆豐金這件事發生在二○一二、二○一四年,馬政府的金管會須負最大行政責任;況且,美方報告在五二○政黨輪替前就已送至台灣,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及金管會卻未處理。

徐國勇質疑,兆豐金在國外違反反洗錢法時,美方會透過洗錢防制的組織通知台灣,若有通知,為何國安單位、調查局都沒處理?國外通知後,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為何無動作?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長汪忠一竟還能三級跳升官當上調查局長,簡直莫名其妙。

徐國勇說,應追究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金管會相關責任,美國人不會使用兆豐銀,會用的大部分是台灣人,從美國匯款至巴拿馬的黑錢,若從台灣匯過去,是否藏有貪官污吏、肥貓或者黨產的金流,主管機關應該好好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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