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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擬增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勞工卻沒有 許銘春:持續滾動檢討

2024/03/13 09:57

政府規劃為公務員增加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合計有薪家庭照顧假達14天,與勞工的條件差距愈來愈大,許銘春承諾將滾動檢討(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政府規劃為公務員增加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讓目前只有7天「無薪家庭照顧假」的勞工感嘆「差很大」,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3)日表示,政府深知父母育兒的辛苦,對於如何讓育兒環境更好,勞動部會持續滾動檢討。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日邀請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許銘春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針對政府為公務員規劃新增有薪育兒照顧假,許銘春表示,就她所知,目前草案並未定案,銓敘部是站在父母立場,但全體受雇者也包括廣大的勞工,她表示,過去在育兒部分政府是採取全面性整體考量,包括衛服部提高育兒津貼、教育部增加幼托資源,勞動部也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及提高育兒津貼,目的就是要讓育兒環境更好,許銘春強調,我們都了解父母育兒的辛苦,後續會滾動檢討。

至於勞動部何時將啟動勞保年金改革?對於歲收超徵部分會獲得多少分配?許銘春重申,政府對於勞保財務問題非常重視,但因各界對於調整方向有不同意見,因此持續採取具備共識的「撥補」手段,累計已撥補2670億元勞保基金,後續如何進行,因牽涉千萬勞工權益,及60萬投保單位,會與各政黨與勞動團體進行溝通。

至於歲收超徵部分如何分配,牽涉到國家整體財政規劃及分配,目前行政院尚未有規劃,後來會積極爭取,挹注勞保基金,使勞保財務更加穩定。

為提供友善生養職場環境,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的公務員,規劃每年核給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1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目前公務員已享有有薪的家庭照顧假,若完成修法,公務員1年將可享有14天有薪的家庭、幼兒照顧假,但勞工目前1年僅有7天家庭照顧假且沒有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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