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個人網路賣家查稅 2年來裁罰及補徵稅額激增78.2%

2023/10/26 07:17

財政部與各區國稅局針對個人網路賣家啟動查稅,2年來裁罰及補徵金額增78.2%。 (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宅經濟盛行,財政部與各區國稅局針對個人網路賣家啟動查稅,2020年相關裁罰及補徵金額為4.78億餘元;2021年為6.53億餘元,較2020年增幅36.4%;2022年為8.52億餘元,較2021年增幅30.5%;而2年來裁罰及補徵金額增加78.2%。

為因應新興網路銷售型態,財政部於2020年1月函釋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根據規定,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

除個人網路賣家2年來裁罰及補徵金額增加78.2%外,根據統計,營業人賣家網絡交易,2020至2022年裁罰及補繳金額分別為9.09億餘元、9.83億餘元、10.86億餘元,2年來裁罰及補徵金額也增加近2成。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裁罰及補徵金額增加,顯示相對個人具有較多資源的營業人亦多有逃漏情形,財政部與各區國稅局宜加強檢視違規態樣重複發生情形並持續管理,及加強宣導以遏止逃漏稅。

此外,依2022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近來外送平台興起,消費者透過外送平台向賣家訂購商品,外送平台於買方取得商品後將款項轉付賣方,並對賣方收取一定比率服務費抽成。據國稅局說明,已將營業人於外送平台銷售情形列入查核,至個人賣家部分,礙於外送平台業者未提供賣家相關資訊,難以掌握其銷售情形。

報告指出,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的電子發票資料統計,2022年個人賣家累計支付外送平台業者服務費抽成費用,推估其於外送平台銷售額逾850萬元,且具營業人身分者計23案,涉有以個人名義銷售貨物而漏報營業收入或營利所得;另推估銷售額逾1200萬元個人賣家計68案,財政部宜加強相關異常資料查稅。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