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資型保單新增5禁令 壽險業者:影響下半年買氣

2023/02/17 17:24

金管會對投資型保單祭出新的監理措施。(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投資型保單銷售,金管會祭出強化監理措施、公告修正3項辦法草案,將新增五大限制,包括:投資標的禁止連結「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等,預計7月1日上路;對此,壽險業者表示,新措施恐將影響下半年投資型保單整體買氣。

根據統計,去年新契約保費收入(含認列負債項下收入)為7729億元,較2021年衰退26.2%;其中,投資型保單的新契約保收入的僅3464億元,年減幅度大跌40.0%。由於今年以來台美資金市場持續反彈,原本壽險業者期盼投資型保單買氣可以反彈回溫,不過,現在卻有新的重大變數!

這是因為金管會與壽險業者溝通討論後,研擬相關強化監理措施,希望能夠充分保障保戶權益及健全保險市場發展。主要修正有5大限制措施:

第1、為避免保戶承受過高的風險,明定投資型保險商品完全禁止連結至槓桿型及反向型ETF。

保險局表示,投資型保險性質仍屬保險商品,所連結投資標的價值構成未來保險給付之一部分,因此,所連結之投資標的應以具有長期穩健性質為主。

第2、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投資標的,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第3、如果是「類全委」投資型保單,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不超過20%,且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不超過10%。

第4、保單帳戶價值尚未累積時即提供加值給付,如同於保戶手中收取保費後,即刻退還保費予保戶,恐扭曲費率結構,明定投資型保險商品如提供加值給付,應於保單年度屆滿5年以上始得提供加值給付。

第5、為避免資產撥回機制損及本金或該機制之設計過於複雜而誤導消費者,明定保險業類全委投資型保險商品,其全權委託帳戶單位淨值若低於帳戶成立當日單位淨值80%時,不得提供資產撥回,且僅得以「現金撥回」之方式設計商品。

保險局強調,上述研議推出的新制,政策目的是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權衡對市場衝擊之考量下,做出相關限制。

對此,壽險業者表示,這項新措施預計在下半年起跑,可以預期,對國內投資型保單之新契約保費收入來說,必然受到影響;但上半年預計將出現一波「停賣效應潮」,進而拉抬銷售買氣,因此,一來一往間,究竟全年銷售成績為何?仍有待進一步評估。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