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電信大戰越打越烈 台灣之星加入超頻戰局

2022/09/21 19:03

台灣之星加入超頻戰局,呼籲主管機關保障280萬用戶通訊權益。(截取官網)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的台台併超頻一事,引發電信業者大戰,繼中華電信、遠傳表態後,台灣之星也加入戰局,台灣之星今日指出,希望台台併後,仍要維持原頻寬容量,以保障280多萬用戶權益,呼應台灣大哥大說法。

截至目前,台台併引發電信業者論戰,中華電信認為,台台併後,新台灣大1G以下頻段的頻寬會超過規定的1/3,而超出的頻寬必須繳回,重新拍賣。台灣大則認為,要兼顧公共利益與消費者權益,且三家都超頻。遠傳則同意中華電信的說法,遠傳指出,現階段並不宜開特例,讓特定業者持有超出上限的頻寬,尤其是1G以下頻段。

市場人士打趣地表示,目前就剩下亞太電信尚未表態,但亞太電信應該會同意遠傳的意見。遠傳合併亞太電信案,將在月底召開公聽會。

台灣之星與3G的威寶電信合併,2014年8月25日4G開台。台灣之星表示,目前總用戶數至今已達280多萬,面對未來與台灣大哥大合併所衍生的頻率爭議,若目前用戶上網主要使用的900頻段10MHz x 2被要求繳回一半,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充裕提供280萬用戶使用,更將嚴重影響所有用戶的上網及下載速度,5MHz x 2的網速體驗將會比3G更慢,尤其是於影音服務體驗,嚴重侵害到用戶使用品質與消費權益。

台灣之星表示,相對其他大業者來說,台灣之星5MHz x 2的頻譜非常有限、也充分有效為用戶使用中,因此,900頻段目前的頻寬對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來說不只是重要、而是必要,期盼主管機關審核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合併案時,應首重原台灣之星全體280萬用戶權益的保障,並審酌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4項「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經主管機關考量下列因素後,其合計頻寬得不受第一項限制(1/3上限):一、頻率使用效率;二、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三、其他重大公共利益。」之規定為合宜之裁處,以兼顧公共利益與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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