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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會議喬好?明天系肖建華「立功」判刑13年

2022/08/19 15:52

中國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今遭判刑13年。(示意圖,法新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5年前在香港神秘失蹤的中國富商、「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及明天控股有限公司,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賄罪,今年7月4日在上海受審。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19日)宣判,對明天控股處以罰款人民幣550.3億元(約台幣2432億元);對被告人肖建華數罪併罰,處以有期徒刑13年、罰金人民幣650萬元(約台幣2873萬元)。受審。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並強調,肖建華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上海一中院表示,經審理查明,被告明天控股於1999年註冊成立,被告人肖建華為明天控股的實際控制人。2004年起,明天控股、肖建華採用分散股權、層層控股、隱名控股等手段,實際控制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天安金交中心、包商銀行、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等多家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平台。

法院提到的主要犯罪行為包括:2010年1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以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作為融資和擔保主體,承諾還本付息,操控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天安金交中心分別發售主動管理類集合資金信託產品、超出發售比例和銷售規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發售個人端及法人端理財產品,非法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3116億餘元(約台幣1.37兆元)。

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操控包商銀行對明天控股的虛假融資項目不開展實質審核,擅自運用客戶資金及受託財產共計人民幣1486億餘元(約台幣6568億元)。2013年11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操控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對明天控股設立的虛假融資項目不開展實質審核,違法運用資金共計人民幣1909億餘元(約台幣8437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強調,明天控股、被告人肖建華的行為應依法嚴懲,但明天控股、肖建華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配合追贓挽損等情節,肖建華還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香港01報導,肖建華生於1972年1月13日,山東省肥城市安駕莊鎮夏輝村人。2017年1月27日,肖建華突然於香港被不明人士帶走。肖建華是加拿大公民,並被安地卡及巴布達任命為巡迴大使。擁有香港居留權及加拿大、安地卡及巴布達的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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