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控占用苗栗縣的國有保安林地,闢建「天水園」家族墳墓,二審改判一年徒刑、緩刑四年。(資料照)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苗栗地檢署指控,占用苗栗縣後龍鎮水尾子段保安林地,闢建「天水園」家族墳墓,依觸犯「森林法」起訴,一審無罪後、二審改判徒刑1年,遠雄集團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委由律師提起上訴」。
遠雄集團指出,關於趙藤雄被指違反森林法,遠雄副總楊舜欽指出,「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理解二審法院撤銷一審無罪的確切理由。趙先生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委請律師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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