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搶救失業率 「安穩僱用計畫2.0」將上路 雇主、勞工都有獎

2021/07/06 17:23

勞動部推出「安穩僱用計畫2.0」措施。(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主計總處今(6)日公布5月份失業率為4.11%,較上個月攀升0.47個百分點。勞動部搶救失業率,發布「安穩僱用計畫2.0」版本,將提供僱用獎助和津貼給釋出職缺的雇主和穩定就業達1個月以上的勞工。

安穩僱用計畫先前提供僱用獎助給雇主,雇主聘僱非自願離職勞工和投保職業工會勞工即可獲得僱用獎助。「安穩僱用計畫2.0」擴大適用對象,只要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聘僱失業勞工,雇主可獲得僱用獎助;勞工可拿到就業獎勵津貼。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表示,由於本土疫情衝擊,5月份廠商求才登記熱度明顯減弱,加上疫情氛圍,求職民眾在找工作心態上也偏向保守,因此祭出「安穩僱用計畫2.0」,該措施在7月12日上路實施,計畫將施行到9月30日。

陳世昌指出,待業者、失業者只要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獲得工作,雇主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上釋出職缺,不管是按月計酬或是部分工時,雇主將可獲得僱用獎助;就業1個月以上勞工則可以獲得就業獎勵津貼。

陳世昌說明,按月計酬職缺聘僱勞工,勞工只要就業滿2個月,就可獲得1萬元就業獎勵津貼;滿4個月,可獲2萬元。在雇主方面,聘僱勞工滿2個月,就給雇主僱用獎助1.5萬元;聘僱連續4個月,就給3萬元,聘僱至少要達1個月,勞雇雙方才可領取獎助和津貼。

在部分工時勞工方面,勞工就業滿2個月,將可獲5千元就業獎勵津貼;滿4個月,可獲1萬元。在雇主方面,聘僱部分工時勞工滿2個月,可獲7500元僱用獎助;滿4個月,可獲1.5萬元僱用獎助。陳世昌強調,聘僱部分工時勞工薪資給予每月不可低於1.28萬元,否則將不發給僱用獎助。

「安穩僱用計畫2.0」實施期間為7月12日到9月30日止,在這段期間完成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以及勞工受僱加保勞保,才算符合僱用獎助和就業獎勵津貼請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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