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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金科退出投信董事會 證期局:盼能完善公司治理

2020/10/06 21:58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希望街口能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上週二(29日)決定,拔掉街口集團執行長胡亦嘉在街口投信的董事職務(解職),一星期後,街口今天宣布要全面退出投信董事會,未來將專注技術發展;對此,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希望街口能區隔公司、關係企業之權責及目標,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

街口投信是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投資,上周二,金管會因為「託付寶」商品等問題,除了重罰街口投信300萬元,還一舉解職胡亦嘉在街口投信的董事職位,但胡亦嘉目前仍為街口集團執行長。

街口集團今天發布聲明,在投資兩年後,已讓街口投信轉虧為盈,現為「尊重」主管機關對於金融機構之獨立性,消弭任何關係人產生之公司治理疑慮,因此,街口金科將在10月15日的街口投信董事會上,請辭所有董事席位。

外界對此也解讀,胡亦嘉向金管會遞出「橄欖枝」,打算要熄火休戰。 

對此,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根據《投信投顧法》第七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基金保管機構、全權委託保管機構及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本來就應依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契約之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

「投信的董事、監察人本身都有這樣的義務」蔡麗玲強調。監察人在公司治理是重要的監督角色,而街口投信的林姓監察人,身兼街口電支法務長,因此,上周除裁處書外,也還發函街口投信公司,要求董事、監察人都要依投信投顧法規定來執行業務。

蔡麗玲說,目前還不便評論甚麼,不過,希望街口可以區隔公司、關企的目標與權責,建立完善公司治理,包含內控、監察人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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