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冒險登山不國賠 保險局︰這八種狀況 登山險也不理賠

2019/10/24 20:47

金管會表示,包括未經許可入山、未攜帶定位設備、搭救援直升機等八種狀況,登山險也不予理賠。(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行政院會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未來在開放的山域水域,民眾不顧警告標示而入內涉險,不適用國賠;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目前國內有五家產險公司提供「登山險」,不過,若出現八種情況是不予理賠,包括:未經許可入山、未攜帶定位設備、搭救援直升機等。

保險局官員指出,為移轉風險,登山客可以依照自身風險承擔能力,購買登山險,此與國賠無直接關係,登山險最高可理賠緊急救援費用100萬元。目前有五家產險公司承保,包括富邦產、國泰世紀、明台產、新光產、旺旺友聯。

對於行政院修訂國賠法,若民眾不顧危險警告而冒險硬闖山林,國家將不負賠償責任。

對此,官員指出,這部分也規範在登山險之「除外責任」,換言之,若民眾硬闖被標示禁止進入的區域,同樣也無法獲得理賠。

至於哪些項目屬於登山險不理賠?保險局表示,登山險的「緊急救援費用」有八種行為不予理賠:第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第2.犯罪行為,第3.戰爭內亂及武裝變亂,第4.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發裂爆炸,第5.於未經許可或災害防救法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等警戒區,發生緊急救援費用。第6.未依法攜帶定位器材及緊急通信設備、任意變更登山活動計劃、未由領隊帶領登山所發生的搜尋費用,7.為搜尋或救護、移送登山客產生的航空器費用;第8.被保險人超過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產生的搜尋費用。

至於未來是否考慮「強制」登山客購買登山險?保險局強調,保險公司只是商品的提供者或設計者,至於未來是不要強制納保,屬於政策考量,必須由地方政府跟相關單位決定。

根據金管會統計,國人投保登山險的人數與保費是逐年明顯增加,從2014年底的904人次、保費收入83萬6,610元,大幅成長到2018年底7萬107人次,保費收入1,247萬6,355元;今年前9月更來到5萬5,183人次、1,146萬2,270元,預估全年可望創史上新高。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