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工商團體的建言,金管會今天澄清,並未禁止壽險業認購預售屋,作為自用不動產。(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今天表示,建議金管會應開放壽險業認購預售屋,以作為自用不動產之用;不過,金管會表示,依照現行規定,若屬於「自用不動產」,並未禁止壽險業認購預售屋,換言之,現在就能買了。
針對壽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規定,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出面說明,這可以分為兩個部分,若屬於「非自用不動產」,依規定,必須「即時利用」且符合一定「收益率」門檻,也就是說,預售屋是不適用的,因為無法即時利用。
此外,投資不動產佔可運用資金比重亦不得超過三成。
不過,若是依照工商協進會建議,壽險業認購預售屋投資「自用不動產」,也就是第二種類型,張玉煇強調,現行規定是沒有禁止的。
金管會是否會評估,放寬壽險業投資「非自用不動產」條件或是可以認購預售屋?對此,張玉煇表示,目前無法評估可不可行,我們還是依照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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