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可閱卷宗」難解釋 經部一路閃躲

2019/03/26 09:27

SOGO經營權大戰延燒十幾年未歇。(資料照)

記者卓怡君、高嘉和/特稿

對於SOGO案紛爭難解,近幾年來,經濟部一路閃躲,探究其疑點有二,一是遠東集團郭明宗所犯「業務登載不實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定讞判刑的事實,經濟部大可拿出存在檔案內相關文件,就可解開SOGO案關鍵難題,為何不拿出來?二是遠東集團重新申請登記簽辦過程列為「不可閱之卷宗」,為何不說明清楚?

對於立委的質疑,經濟部始終只有短短2段文、不到300字來帶過。大意是「後續本部均依法院確定判決辦理相關登記案件,依法並無違誤」,依修正後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倘有具體申請個案,本部向依法辦理」。

從目前拘束太流登記相關法院判決來看,從未改變過郭明宗所犯「業務登載不實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定讞事實。經濟部大可拿出目前存在檔案內相關文件,就可解開SOGO案難題;因關鍵的91年9月21日增資決議的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簿,若記載出席人數為1人、即不合法定方式(1人董事會),該增資董事會決議無效;若是記載為2人、即為登載不實。

還有,經濟部在102年5月27日召開的「第270號判決後續執行專案小組暨諮詢會議」結論,與「經濟部處理公司登記重大爭議案件作業要點」做出處置方案,明白說明在SOGO條款修法完成及李、賴2人判決確定前,不得重新申請登記,經濟部也不得核准登記,否則恐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但之後,經濟部於6月18日函請遠東集團重新申請登記,並在6月20日短短3日內,要求遠東備齊所有文件,擬具簽呈,送請部長重新核准登記,並於7月5日公告;其簽辦過程均列為「不可閱之卷宗」,經濟部是有難言之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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