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壽7大缺失 遭重罰600萬及16項糾正

2019/01/29 19:57

金管會祭出最新裁罰命令,對新光人壽開罰六百萬元及十六項糾正。(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公布最新裁罰令,新光人壽在金融檢查共有7大缺失,其中,新光壽將新光紡織的股票多次買賣給新光醫院,但卻沒有經過「董事會重度決議」,已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規定等,除了遭金管會開罰600萬元,還祭出16項糾正,這也是史上保險業被一次裁罰最多項糾正!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新光壽這7大缺失,包括:利害關係人交易、採購作業、資金運用、金融資產評價程序、電話行銷缺失、收費作業缺失及其它缺失。

新光人壽在這7項缺失當中,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節最為嚴重,這項被開罰了180萬元及一項糾正。金管會的金檢報告指出,新光壽在2017年在新光紡織改選前,多次大量賣出新光紡織的股票給其關係人新光醫院,等到改選結束後,又將股票買回。

保險局官員直言,上述行為「疑似」規避保險法,因為法令規定,保險公司對產業僅能單純財務性投資,不得參與行使表決權。

不過,保險局指出,無法知悉股東會改選投票給誰,也就是無法直接判斷新光壽是否透過利害關係人(新光醫院),來介入新光紡織改選,因此,這部分是僅以「未經過董事會重度決議」,也就是程序上有違反規定而開罰。

此外,新光壽其它缺失還包括:公司採購內部規範有欠周延,以致有高比例採購案件採專案核定之例外方式辦理,且簽辦採購案件多處疏漏,未確實執行所訂內部控制規定;該公司經辦業務人員未依規落實審核信用卡授權資料正確性,系統未對同一卡號授權資料進行比對管控,而致發生有「同信用卡卡號持卡人姓名不同」之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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