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顧立雄:不希望保險業界入市場派 研議適法性

2018/09/10 13:38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不希望保險業持股算入市場派的50%股權,這等於挑戰公司派經營權。(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公司法「大同條款」傳出可能11月上路,而壽險業若投資上市櫃公司而持有股票,能否計入「市場派」自行召開股東會的50%股權門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指出,我們不希望保險業持股算入市場派的50%股權,因為這等於挑戰或介入公司經營權,這部分金管會將研議,是否已經違法保險法規定。

所謂「大同條款」是<公司法>新修正第173條之一規定,若持股滿3個月且過半數股份的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不須董事會同意,也就是市場派可以直接挑戰公司派的經營權。

不過,資金部位龐大的壽險業者,依保險法146條之一規定,可以投資公開發行公司10%以內的股票;若市場派的大股東想要取得經營權而自行召開股東會,可否「揪團」保險業共同參與?

根據<保險法>現行法令,保險資金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不得有相關情事,包括:擔任被投資公司董監、行使被投資公司董監表決權等,但並無明確規範像<公司法>「大同條款」的狀況。

對此,顧立雄表示,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業不可參與被投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選舉、不能透過參與被投者的經營;若參與市場派的50%,將有共同召集的概念,「這將形成對經營權的挑戰」,因此,希望壽險業不要成為臨時股東會的召集人。

不過,顧立雄指出,這部分金管會已經從保險法進行研議,也就是說,若出現大同條款的狀況下,有沒有構成保險法違背立法意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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