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顧立雄:卸任後絕不會出任金融業董總

2018/05/23 11:44

金管會主顧立雄。(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財金部會首長退休後、轉任公股行庫與周邊單位擔任董總問題,過去備受爭議,今天也引起前後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與顧立雄唇槍舌戰;顧立雄強調,未來他卸任後,絕對不會去接公股董總,也不會以律師身分,接受金融機構的委託案(若擔任律師)。

財政部與金管會官員,退休後轉任公股行庫或周邊單位,已經行之多年,但外界批評,這樣的制度是在養「金融肥貓」及「門神」,等於是助長擴大「財金幫」或「財政幫」。

不過,立委曾銘宗今天質詢,若財經官員退休後,為何不能貢獻所長,轉任公股,只要他根據「旋轉門條例」一切辦理,有何不行?

顧立雄表示,監理機關官員退休後,若轉任金融機構擔任董總,非常「不適切」,等於是監理者退休變成被監理者,就像是裁判變成球員;他強調,「未來金管會不會派任退休官員到公股當董總」。

顧立雄舉例,如果是金管會所屬、但不屬於我們監理的單位或機構,像是一些智庫或是中央存保公司,這可以派任過去,但若是受到金管會監理的單位,金管會就不適合派退休的人過去。

不過,曾銘宗質疑顧立雄,你要求屬下(金管會官員)不能去公股銀行,好,請問你自己退休、會不會去當公股董總?若不會,你當律師是否會接受金融機構的委託案?

顧立雄說,卸任後, 絕不會出任金融業董總,至於若擔任律師,有所謂「律師倫理」,有利益衝突規範,不會接受金融機構的個案。

曾銘宗繼續追問,既然你說不接受金融機構委託案,請問,你會接受上市櫃公司嗎?你不可以有兩套標準? 

「你乾脆叫我不要當律師。」顧立雄反酸,上市櫃公司並不是接受金管會高度監理,我們只能監理證交所;如果只能按立委這樣說,我直接退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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