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融業退休董總「回聘」當顧問 年報必須揭露

2018/03/27 19:07

金管會要求各金融機構,從明年起,退休董事長或總經理回聘到公司當顧問,就必須揭露相關資訊。(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預告修正金控、銀行與票券業之年報「應記載事項」,要求各公司從明年起,退休董事長或總經理回聘到公司當顧問,就必須揭露其支領薪水、參與經營程度等相關資訊;金管會強調,這有助於投資人更為了解公司經營與治理狀況。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考量董事長、總經理為金融機構最高階層之決策人員,其於退休後回任顧問,對公司仍具一定之影響力。為使公司聘用上開人員回任顧問之資訊公開透明,並使投資人知悉該等人員參與經營之程度、酬金支領情形與公司營運績效是否合理連結之資訊。

根據金管會內部統計,目前金融業有回聘董總擔任顧問,包括:銀行有八家十位、金控為兩家五位、票劵有三家四位。

為何公布這項新規定?是否國內有相關個案發生?陳妍沂澄清,這是參考東京證交所最新公布的做法,並非有發生個案才修訂,也沒有針對性。

除了要揭露退休董總回到公司出任顧問之資訊,金管會也規定,為督促公司落實維護員工權益,必須揭露勞動檢查結果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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