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股價今日小跌。(記者王憶紅翻攝雅虎股市)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味全(1201)向強冠企業採購油品誤用問題豬油,致味全產品下架回收,並退費及賠償消費者,造成味全損害一事,味全向強冠要求賠償,今天(27日)經法院判賠1.2億元。
味全指出,為維護公司權益,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強冠企業、其上游廠商及相關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味全向法院起訴強冠企業參與員工吳燕禎、黃武緯,及其上游廠商郭盈志(原名郭烈成)、施閔毓請求損害賠償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郭盈志、施閔毓應連帶賠償味全1.21億元,及自民國104年12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味全對吳燕禎、黃武緯之請求駁回。
味全指出,將待接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商後續因應處理措施。
味全表示,此案相關損失均已於103年度及104年度依會計原則認列,並於財務報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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