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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代辦壟斷公共藝術 監院質疑未排除違規名單糾正文化部

2024/01/22 13:46

監察院調查發現,少數特定代辦壟斷公共藝術案,提案糾正文化部。(資料照)

〔記者楊堯茹/台北報導〕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文化部推動公共藝術長達25年,設置總經費高達新台幣百億元,竟遭少數特定代辦壟斷,文化部未積極處理,監察院提案糾正文化部。監委也指出,文化部亦未積極覈實建置專家學者名單、將違規廠商及委員分別列入採購黑名單及除名、落實迴避及旋轉門條款,有嚴重違失。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文化部面對以上疑慮一味以「皆未接獲相關檢舉或明確違法事證」、「已於各徵選方式簡章範本第20條皆訂有迴避條款」,消極回應,有嚴重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日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文化部,並將具體檢舉案例函請法務部轉相關檢察機關辦理見復。

監委范巽綠、蘇麗瓊、林盛豐於糾正案文指出,公共藝術推動已25年,至2021年為止,計完成2455件設置案,作品數5126件,設置總經費99億2810萬1252元 ,但無論是政策面或執行面均遭受各界諸多批評,例如在環境上製造出無數公共垃圾、造成環境視覺污染、少數團體壟斷、機關只為辦理而辦理、經費龐大過於浪費等。

監委進一步表示,公共藝術設置興辦單位多半不諳公共藝術 ,也不耐繁雜的執行過程, 往往藉「行政代辦」之名,行「全部委辦」之實 。據文化部統計,2011年至2021年間,全部案件共1517案中,代辦案件共711案,占47.4% 。若以金額看, 同時期全部設置經費64億3605萬5021元,代辦設置經費43億9459萬4435元,占68.284% 。

監委強調,單就2021年看,公共藝術案共141案,就有84案委託代辦,且其中有58案集中在4家代辦,比率高達41%。部分代辦甚至與得標公司有重大異常關聯,疑似成為利益集團統籌與利益分配者。年輕藝術家自認需要「靠行」才能拿到案子。此等弊端,連行政院政務委員都有所聞, 文化部始終未主動深究。

糾正案文亦指出,文化部專家學者資料庫中委員僅366人,專業層面分布不均且多年未新增調整,其中多數令人質疑 「視覺藝術專業類」委員名單名不副實。由於公共藝術設置案量大、代辦比例高、委員人數少,且重複性極高,尚有委員自身為代辦公司負責人,在標案執行期間,同時為他案徵選委員,完全未有迴避,甚至被質疑結合藝術家,有壟斷之虞 。

監委也說,行政院政委在2022年三次研商會議轉達有接獲藝術家反應,部分公共藝術代辦單位疑似掌權,使執行小組及徵選小組成員名單具操作空間,並有向藝術家施壓之嫌,請文化部思考未來改善方式。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公共藝術不乏台北「敦化通廊公共藝術」及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光之穹頂」等成功案例,但文化部未能緊扣設置公共藝術之政策目標,特別是在培養年輕世代藝術家、創新回應當代環境挑戰方面,以致於近年難以得見具有台灣特色的公共藝術 。

另外,監委也指出,預算規模龐大的國防部甚至任由各軍種自行向大陸地區進口「製品胚體」,完全失去設置公共藝術意義。國防部陸軍六軍團指揮部龍山營區「國防巨輪」、「軍旅記憶」、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育勤營區「邁向勝利高峰」、航空特戰指揮部歸仁營區「護衛」等公共藝術,皆自大陸廈門製造進口。

監委指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之興辦機關(構)應辦理公共藝術 ,營造美學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1%。但先進國家城市並無類似台灣這般,無論規模大小,依法一律必須齊頭式編足1%作法。文化部應周延參採國內各界意見及國外作法,避免過度膨脹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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