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國土計畫法檢舉獎金制 張麗善:農村將永無寧日
雲林縣長張麗善認為國土計畫法的檢舉獎金制度一旦實施,農村將永無寧日。(記者鄭旭凱攝)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5月1日正式實施,由於針對土地使用違規情節重大者將開罰30萬以上罰款,且檢舉獎金最高可達5萬元,雲林縣議員李明哲表示,新法實施後只要檢舉達人使用空拍機拍照檢舉,恐怕有不少農民要破產;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將向中央強烈表達反對立場,確保農民權益受到保障。
李明哲表示,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5月1日實施,國土計畫法實施前,民眾依「區域計畫法」針對土地違規使用檢舉,並沒有檢舉獎金;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依照「國土計畫法」第40條第1項所訂「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草案),檢舉非位於國家公園或都市計畫內土地的違規使用,檢舉獎金3千元到5萬元不等。
李明哲表示,國土計畫法新設立的檢舉獎金制度,以目前以科技發達的程度,檢舉達人只用使用空拍機,再以航照圖比照變異點,很容易就能發現任何一宗土地違規或違法使用,由於罰款金額相當高,2公頃以上之大型開發案,只要違規情節重大,將開罰30萬元以上罰金,而且檢舉獎金相當豐厚,可能讓檢舉達人趨之若鶩,屆時將造成民眾之間的紛爭、猜忌和對立,導致農村亂象叢生。
李明哲指出,交通違規檢舉引發社會嚴重亂象,警政署已針對交通違規案件取消檢舉獎金,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卻將同步新增檢舉獎金制度,明顯違反時代潮流,建議中央應該刪除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金制度。
張麗善表示,國土計畫法上路後,一旦有人檢舉就裁罰地主,可能造成檢舉達人大量檢舉的現象,不僅破壞農村純樸善良的風氣,且農民必須繳納鉅額罰款,中央雖然解釋,農地違規使用訂有分類分級裁罰標準,會視個案違法情節依法裁處,只有2公頃以上之大型開發案才會適用30萬以上罰金,但對農民而言仍是非常大的負擔。
張麗善表示,希望不要有檢舉達人的情事一再發生,一旦農民違規,應該是比照現行的區域計畫法來給予懲處,不應該用嚴苛且高額的罰款來懲罰,檢舉獎金制度對於農民而言非常不公平,縣府相關局處將針對檢舉獎金制度對農民的影響進行通盤分析,向中央嚴正表達反對立場,確保農民權益受到保障。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強烈質疑國土計畫法中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金制度。(記者鄭旭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