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共享自行車」今上路 斗六20個站點前30分鐘補助10元
雲林縣共享自行車今天從斗六市上路,設有20個借還車站點,共100輛電動輔助自行車。(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共享自行車」今天啟用,初期在斗六市境內設置20個借還車的站點試辦,共提供100輛電動輔助自行車,每半小時20元。雲林縣府為鼓勵民眾多使用,前30分鐘補助10元,也就是在雲林縣內騎乘電動自行車只要10元。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呼應全球淨零碳排趨勢,並逐步實現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雲林縣府積極打造零碳排放運輸環境,包括推動GoShare共享機車、鼓勵市區客運路線汰換柴油車輛,改由低地板電動公共,為補足民眾基本行及觀光最後一哩路的需求,再推動共享自行車。
張麗善表示,今天在斗六啟用20個試辦站點,有100輛電動輔助自行車,今年11月底前擴增至60個站點、450輛智慧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明年6月底前完成120個站點,而且擴及斗六、虎尾、西螺及斗南,共計900輛智慧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
縣府工務處長汪令堯說,為方便鄉親通勤、通學及遊憩使用,雲林共享自行車設置站位採實體樁與智慧樁搭配站點建置,電動輔助自行車滿電情況可騎乘60公里,計費方式每半小時20元,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算,為鼓勵民眾多利用,民眾只要在縣內騎乘,具有完整起站及迄站的租借紀錄前30分鐘補貼10元。
汪令堯表示,民眾想要租借車輛可透過手機下載「MOOVO」官方APP註冊,查詢站點位置、站點剩餘車輛等資訊。
雲林縣共享自行車今天從斗六市上路。(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