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議長沈宗隆在檢警搜索前換手機 涉賄收押抗告遭駁不得再抗告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收賄被收押禁見,他不服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駁回其抗告。(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國民黨雲林縣議長沈宗隆與3名議員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行賄,雲林地檢署聲押沈等6人,雲林地院10日裁定達德潘姓前執行長收押,沈等4人以200萬元至6萬元不等交保、1人請回。檢方認為沈宗隆與包商有串、滅證之虞,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15日發回一審更裁,雲林地院在16日改裁定沈宗隆收押禁見,沈不服提出抗告,今天台南高分院駁回沈的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雲林地檢署日前偵辦達德集團涉嫌行賄案,檢方調查發現該集團在2020年準備在雲林設立風機發電,因地方人士、部分議員反對,竟涉嫌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高報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向沈宗隆及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行賄,共計2600多萬元。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在20日裁定指出,檢方提出的卷內證據,已經足以使法院相信沈宗隆很有可能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犯行,達到羈押程序的犯罪嫌疑重大程度。
二審合議庭並說,此案檢方雖已監聽調查長達數年,但發動搜索、扣押與主要共犯、證人,都是近期才到案陳述,是偵查初期階段。沈宗隆在檢警搜索、約談前,已警覺自己遭到司法調查,有面見相關證人或打聽消息,並在檢警搜索之前更換手機,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滅證之虞,加上沈是雲林縣議長,若不收押他,很可能影響其他共犯與證人證詞,影響檢方後續偵查,沈犯嫌重大且有收押原因與必要,因此裁定沈從3月16日起收押禁見2個月,沈的抗告沒有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