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0年未調整 復興區盼增一般補助款
復興區幅員遼闊,區長蘇佐璽(中)直言市府一般補助款十年未調,復興區庫財務承受鉅大壓力。(記者李容萍攝)
雖人口增長、物價波動 每年維持4.21億 財政局︰可提案增編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立法院在野黨團主導去年底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向中央搶錢給地方,桃園市可望增加統籌分配稅款二五九億元,但市境唯一山地原住民區復興區囿於地方制度法規範,沒有稅捐、公共債務等自治財政權限,市府十年來每年對公所的一般性補助款,都僅四億二一○○萬元,公所卻須應付人口增長、物價波動、公務人員調薪等支出上升,區庫困窘,既然市府財源擴增,區長蘇佐璽將和民代爭取市府提高對復興區的基本補助額度。
公所無稅課收入 全仰賴市府補助
市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專委簡善謙回應,復興公所若認為有增加補助款的需求,可依地制法洽商,該局去年協助公所爭取中央補助款辦理區道路排水、邊坡整治等,也會因應公所需求給予支持,像是去年地震、颱風過後,簽報災害準備金挹注公所災後復建共一億五千萬元。
原民局︰協助爭取建設、復建款項
市府財政局官員說,市府編列給山地鄉的一般性補助款,按法律規定,有一定公式,復興公所若覺得不夠用,不論市府統籌款有無增加,可向原民局提案增編,市府會討論是否調整。
議員蘇偉恩、簡志偉認為,復興區屬偏鄉,現有地方統籌款項,不足支應每年度自治事項與上級交辦工作,區內工程必須有卅%自籌款及委託設計,都用公所預算,但地處遙遠、物料上漲等,廠商承攬意願較低,既然財劃法修正通過,市府應酌按比例增加給復興區的經費。
統籌分配款增 區長爭取調高額度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蘇佐璽表示,地制法明定以直轄市改制前各該山地鄉前三年度稅課收入平均數設算補助,並維持改制前的統籌分配財源水準,復興公所二○一五年度起已無稅課收入,完全仰賴市府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每年四億二一○○萬元,歷經十年均未改變。
他說,同期間區內人口增加約二千人,並配合三次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離退金及褔利加給等同等增加,區內重大工程自籌款及維運成本不斷升高,地制法形同懲罰條款,公所將提出方案,期盼市府能適度調高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