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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日路沒徵收紀錄 發公保地證明

    桃園區春日路又稱「蔣公路」無法容移、抵稅問題,市府已經擬定多個解決方案,將報中央同意後實施。(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區春日路又稱「蔣公路」無法容移、抵稅問題,市府已經擬定多個解決方案,將報中央同意後實施。(記者謝武雄攝)

    2023/05/09 05:30

    針對徵收不完整如何解除契約 已請律師提「法律意見書」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故總統蔣介石於一九七五年過世移靈慈湖、行經桃園區春日路,當時的桃園市公所只付了些許金額將春日路打通,後續徵收款卻沒有著落,成為有名的「蔣公路」;市長張善政昨在市議會答詢時表示,由於春日路未完成徵收程序,地主既不能抵稅、容積移轉,買賣還要繳交土地增值稅,影響權益甚鉅,市府已經擬定多個方案,將尋求中央共識。

    工務局長汪在宙表示,由於內政部解釋認為,春日路仍在徵收程序中,買賣的法律關係仍存在,政府仍有合法土地使用權,因此無法認定為公保地,才會導致無法容移、不能抵稅,買賣還要繳交土增稅情形,只是春日路徵收清冊相當混亂,對於部分完全沒有徵收紀錄的土地,已發給地主公保地證明,允許容移、抵稅。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表示,春日路有的只給付一、二成土地款,有的是地上物、作物拆遷補償費,但共同的特點是土地都還登記在地主名下,由於土地法登記年限只有十五年,政府即使付完款項,也無法將土地登記名下,市府已經將徵收不完整樣態進行整理,了解原因、歷史背景,並針對不同的樣態,請律師提出提供「法律意見書」。

    未來報中央同意後就可實施

    江南志說,由於內政部解釋,認為買賣契約的法律關係仍然存在,因此法律意見書是針對如何解除契約而提出建議,未來報中央同意後就可實施;另桃園還有很多既成道路與春日路非常類似,由於春日路具有「轉型正義」的指標意義,未來也可作為解決其他道路問題參考。

    議員盼讓土地返回未徵收原點

    市議員楊家俍質詢,市府徵收土地過程就像民間買賣關係,就如同下了訂金買商品,如今到底要把尾款交清、退回訂金、或只交付部分商品,總是要有個了結,不能因為政府沒錢就讓合約懸在那裡,更何況當時政府只付了部分款項就將全部土地占用近五十年,基於公平、正義原則,還回頭刁難地主很沒道理;楊家俍呼籲市府應同意讓地主只要退回當初政府徵收款或地上物、作物拆遷補償費,讓土地返回未徵收的原點,至少可以容移、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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