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車站前後10M禁臨停 全市劃設113處
市府交通局推動「公車停靠區」標準化,廿公尺內為禁止臨停區。(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公車站前後十公尺不得臨時停車,桃園市政府據此推動「公車停靠區」標準化,劃設十二公尺長的公車停靠格位及前後各劃設四公尺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完成劃設一一三處,希望提升乘客上下車安全,也讓公車進出站有足夠空間。
市府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標準化公車停靠區的公車站位劃設寬三公尺、長十二公尺的公車停靠格位,並於公車格位前後各劃設四公尺禁止臨時停車線,作為公車進出站所需空間,整體符合公車站前後十公尺皆不得臨停的規定。
13區主要幹道 優先設置停靠區
劉慶豐說,交通局今年起選擇各行政區主要幹道沿線候車環境進行改善,已完成龜山區忠義路及振興路、蘆竹區南山路、新屋區中山西路、楊梅區中山北路與中山南路等一一三處公車停靠區標準化。
交局、警局合作 設置舉發設施
為避免公車停靠區遭民眾違規停放車輛影響公車進出站,交通局也與警察局合作,逐步設置公車停靠區QR-CODE違停舉發設施,民眾可透過停靠區QR-CODE或拍照後上網檢舉,其中機車罰款六百元、汽車九百元、大型車一千二百元,至於紅線違停,必須警察到場開單。
鬧區公車站停靠區 較不易劃設
交通局公共運輸科長陳家緯說,全市共有七千六百多個公車站牌,越靠近市區越不容易推動公車停靠區標準化,以桃園區中山路為例,周邊都是透天店面,店家大多認為設置公車站已經影響生意,若再劃設標準化停靠區,消費者車輛不能臨停,會讓店家無法做生意,因此該局初期只能從郊區、路況較單純的地區實施。
劉慶豐表示,交通局致力推動完善的公車候車環境,包含智慧公車站牌、候車亭與座椅、候車空間無障礙、公車停靠區標準化等,桃市升格迄今逐漸累積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