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師涉性騷擾最重終身不得任教 中壢某補習班違規罰70萬

民進黨籍不分區立委林月琴。(資料照)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民進黨籍不分區立委林月琴今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市中壢某補習班一名陳姓教師涉嫌性騷擾學生,另謝姓教師也涉嫌不當管教;對此教育局表示,2月接獲通報前往稽查,陳師已離職,由於該補習班未立案時就聘任疑有前科教師,故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加重裁處,前後共裁罰6次,累積罰鍰金額共70萬元。
教育局表示,對於陳姓教師性騷擾案件,雖然被害人家長尚未提出告訴,但社會局皆已完成訪視並提供協助,後續申訴確立後,若經查違法屬實,由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予以裁罰。
教育局則會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為不適任人員,審認1至4年、或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教師,該名陳姓老師因有性騷擾前科,教育局將先予以列管,進一步調查結果出來前,不得任教。
另社會局與家防中心受理通報,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行為人陳述意見程序,並確實掌握期程及注意處理流程,社會局後續將依法辦理裁處評估所有事宜;另被害人尚未提性騷擾申訴,社會局已多次完整協助被害人家長了解有關性騷擾申訴流程相關權益,並呼籲社會大眾如遭遇性騷擾情事,要勇敢面對,可就近至派出所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至於謝姓教師於去3月間發生不當對待學生情事,教育局接獲通報後,即依兒少保護案件處理流程辦理,經查謝姓教師不當對待兒少,由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謝師6萬元罰鍰,並由教育局召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認1年不得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或教職員工。
另該補習班原為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因故遷至現址,但未依法完成立案,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經教育局共裁罰6次,累積罰鍰金額共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