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份子K完歌被噴1句狠捅死人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
竹聯幫份子陳瑋在中壢凱悅KTV前持彈簧刀刺傷謝姓男子、刺死余姓男子。(資料照,記者余瑞仁翻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竹聯幫信堂承信會成員陳瑋去年11月間與友人到中壢凱悅KTV歡唱,清晨離開前在大門口與謝姓、余姓男子等人起衝突鬥毆,陳瑋拿彈簧刀刺傷謝男頭部、背部,余男上前將陳瑋推倒在地,左腹、左胸等部位遭猛刺,心臟被刺穿當場倒地死亡。案經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為,陳瑋只因言語嫌隙即揮刀殺人,天理難容,今天(11日)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陳瑋及友人與被害人余姓、謝姓男子互不相識,去年11月19日清晨6點10分許,陳男離去前在門口前誤認謝男以「衝三小(台語)」等語挑釁,怒打謝男頭部,謝男出拳反擊,陳男取出彈簧刀劃傷謝男謝臉部、右側後胸壁,余男見狀上前阻止,推倒陳男,陳男起身猛刺余男左側下腹、左側胸部殺,余男心臟左心室、心尖遭刺穿,胸腔內大量出血約1950毫升,當場死亡。
陳瑋行凶後丟掉彈簧刀,拾起散落包包、拖鞋,從容搭車離開,並無酒醉行為及態樣。法庭認為陳男行為時並無因酒醉致其辨識能力,或依辨識而行為能力顯著降低情形。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陳瑋仍因販毒刑期假釋期間,卻僅因一句不確定的挑釁言語,恣意持刀傷害謝男,更僅因余男護友心切,即予刺殺,完全視他人生命為無物,天理難容,另考量陳男犯後否認有殺人犯意、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無法原諒被告,認有永久隔離於社會之必要,審結就陳男傷害謝男部分量處有期徒刑10月,殺害余男部分量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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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旁水溝起獲凶刀。(資料照,記者余瑞仁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