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指控對警拳打腳踢 國民黨桃市議員黃婉如被起訴

桃園市議員黃婉如(紅圈處)在升旗典禮上與員警衝突,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資料照)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去年10月10日在桃園市政府升旗典禮上,警方驅離上台抗議「藻礁已死」的民眾,資深國民黨桃園市議員黃婉如與警方衝突,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黃婉如強調,檢方指控她對員警拳打腳踢,若真如此,當天她早該被依現行犯逮捕了。
去年10月10日上午8點多,桃園市長鄭文燦主持國慶升旗典禮時,市長參選人朱梅雪等人衝上台抗議「藻礁已死、何來國慶」,還有人試圖靠近鄭文燦,警方緊急衝上前驅離,當時人在台上的黃婉如,為了制止警方驅離抗議民眾,與執勤員警發生衝突。
檢方說,勘驗相關影片後發現,黃婉如對執勤員警一度揮拳、一度腳踢,導致一名警員右手臂、右小腿挫傷併腫,警員雖未針對傷害部分提出告訴,但黃婉如仍因觸犯妨害公務罪嫌被提起公訴。
黃婉如說,當天她在現場看到員警與抗議民眾衝突,她好意從中隔開雙方,才會引起誤會。但她沒動手拉扯員警,更不可能拳打腳踢,否則早該因為是現行犯而被警方逮捕。事後她已向受傷警員致意,對於桃園地檢署將她提起公訴,她尊重司法,也相信最終會證實她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