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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租金補助 前里長判7年半

2024/07/15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區無黨籍孝德里前里長游堯堂與其妻徐詠芬,被控浮報租用里民活動中心,從每月二萬二千元虛增到補助款上限的三萬元,三任里長共十二年期間詐領補助款六十七萬五千多元,游和妻子均否認犯行,但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詐領事證明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游七年半,徐女二年、緩刑三年。可上訴。

12年詐領67.5萬補助款差額

檢方調查,游堯堂自二○○七年一月起至二○一八年十二月止擔任孝德里里長,以每月二萬二千元租用里民活動中心,卻向北市府申請租金補助上限三萬元。北市府按月撥付到游帳戶內,十二年來,共詐得六十七萬五千多元補助款差額。

游姓夫婦否認犯行,辯稱每年補助款與租金的差額六萬多元,都另以現金付給房東,並非只有支票的二萬二千元,游妻稱未參與簽訂租賃契約過程,僅幫忙每個月拿支票給房東。房東則證稱,除了每月一張二萬二千元支票,未再另給錢補差額。

檢方認定,游、徐共詐領六十七萬五千多元,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兩人;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游七年六月、徐女三年八月徒刑,兩人不服上訴。高院審理認為,游男包紅包補助低收入里民,以租金差額款回饋里民,無不法意圖,均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詐領事證明確,判游七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犯罪所得六十七萬五千多元沒收,徐女二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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