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柵受保老樹未達1年亡 文化局悄解編挨批
木柵兩株青楓老樹被列保後缺乏養護,今年5月死亡後遭文化局解除列管。(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提供)
護樹團體質疑地主建商不養護 轟《樹保條例》形同無用之法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二三八巷危老都更案,該處兩株青楓樹自去年底列為受保老樹,但不到一年於今年五月確認死亡。護樹團體質疑,地主建商不採取任何養護作為,是刻意讓老樹死亡以利開發,文化局未盡監督之責,不僅使老樹多次錯失醫治機會,竟還在老樹死亡後悄悄解編,《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形同無用之法,痛批文化局根本是「殺樹科」。
未盡監督之責 文化局遭斥殺樹科
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王小姐表示,去年十月就已通報兩株老樹出現異常落葉、乾枯狀況,請求文化局勘驗樹況卻未獲回應,去年十二月進行受保樹牌掛牌作業時,樹保委員也未進門勘查樹況,讓老樹錯失醫治機會。
受保樹掛牌 委員未進門勘查
王小姐指控,受保老樹樹況明顯異常,地主建商卻無任何養護作為,文化局也未依法監督、開罰,更未尋求相關單位協助醫護。王小姐說,周邊建照申請期限為今年六月,懷疑地主建商下毒或故意擺爛,破壞老樹後再請文化局會勘解編,以利建照申請。
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聲明,樹木病害應可防治,不能拿來做為砍樹或解編之萬用理由,且地主建商缺乏養護以致老樹死亡,顯然無視北市樹保自治條例,文化局應給予影響建照之裁罰,並定期養護巡檢列保老樹,編列足夠護樹人力。
文化局表示,兩株受保青楓樹於去年底完成受保樹牌掛牌作業,因當時進入落葉期,枝葉較為稀疏,文化局今年二月邀集樹保委員現場會勘,結論為因當時為落葉期,較難判斷樹況,故決議於至四月下旬再辦理會勘確認。
文化局︰每株最高裁處10萬元
文化局指出,文化局四月派員現勘樹況後發現兩株樹木仍無葉片生長,因此於五月發函請樹權人說明養護情形,續邀集四位樹保委員現勘,並通知地主、樹保委員、區公所及里辦公處一同出席,且會勘時皆有代表出席與會,經樹保委員勘查後確認該兩株受保護樹已枯亡,同意解除列管,並決議依據樹保相關規定裁罰,每株最高裁處新台幣十萬元。
文化局說,現場取樣樹木根系及土壤已送專業單位檢測,以釐清樹木死因,預計六月底取得檢驗結果,後續將視結果憑判是否有人為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