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路權執法 「不讓行人」將罰3600元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昨日起展開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記者蔡亞樺攝)
〔記者蔡亞樺、盧賢秀/綜合報導〕掃除行人地獄的惡名,交通部宣布三月卅一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線不禮讓行人直接罰處三千六百元,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昨起至六月展開「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等四項交通違規,統計至昨下午四時共取締三四三件違規,以行人違規最多為一四○件。
1天取締343件 行人違規最多
市警局十四個分局昨在大執法專案啟動首日,同步在多處路口執法取締違規車輛及行人,交大大隊長陳勇華指出,北市今年一月至三月廿二日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共十件、十人,與去年同期增加五件;分析今年行人死亡事故均為高齡長者(七十至九十一歲),肇事原因包括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闖紅燈、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將針對長者經常活動的場所包括運動中心及菜市場宣導,加強長者的法治觀念。
1至3月 行人死亡共10件
交大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通過,可處一千兩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可處五百元罰鍰;車輛行駛人行道處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鍰;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處三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
交大表示,交通部已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兩千元、大型車處罰兩千八百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三千六百元,呼籲車輛駕駛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減速慢行停讓行人。
基隆取締 2個月3千多件
基隆市警察局從二月一日起在行人密集穿越的路口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二個月來共取締三千多件,其中機車二千二百多件占七十二%。
交通隊表示,目前已爭取交通部補助三百萬元在愛三路設置固定式科技執法設備,另外,市府也同意追加預算二百萬元,增加租賃車不讓人科技執法設備,在各區重要路口輪動執行取締。
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等。(記者蔡亞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