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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端捲高院殺母無罪判決 「法醫所未做精神鑑定」

    高等法院新聞稿。(高等法院提供)

    高等法院新聞稿。(高等法院提供)

    高等法院20日將弒母剁頭的梁姓男子判決無罪,當天發出新聞稿稱,是根據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定梁男犯案時無辨識能力。法務部昨天澄清強調,法醫研究所只鑑定死因與毒物化學,負責本案的法醫從未做過精神鑑定,外界勿誤解。

    法界人士認為,高院法官對文字錙銖必較,這次卻寫出模稜兩可、易讓人誤解的說明,若是刻意,恐有拉法醫所背書的問題;若是失誤,似宜盡速更正,以免外界對判決品質的疑慮更深。

    只鑑定死因、毒物化學 從未做精神鑑定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表示,所內主要業務為死因鑑定,另附帶設有毒物化學及DNA鑑定,招聘的法醫均來自病理學領域,非精神醫學領域,不可能做精神鑑定,高院的文字敘述宜更精確,以免社會誤解。

    法醫所解釋,本案受桃園地檢署來函委託,做死者死因鑑定及梁男毛髮、尿液毒品濃度,整個報告聚焦在梁母,梁男毒品濃度是附帶檢測,依慣例法醫為協助檢察官迅速進入案情,會提供毒品濃度與行為辨識能力間的關聯文獻,但那是背景資料,非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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