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南港路中央大字形擋車! 逼車急煞遭法辦
林姓男子疑似因酒醉神志不清,獨自走在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與東南街口馬路中央,當街張開雙臂大字形站立攔阻往來汽機車。(記者鄭景議翻攝)
50歲林姓男子昨日(15日)下午疑似因酒醉神志不清,獨自走在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與東南街口馬路中央,當街張開雙臂大字形站立攔阻往來汽機車,導致多輛車被迫緊急煞車避讓,場面險象環生。南港分局員警接獲報案趕抵時,林男已自行退至路旁,因現場無過激行為,員警當下勸導返家;不過事後調閱監視器影像,確認林男行為已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危險罪,隨即通知林男到案說明,詢後依法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昨日下午1時許。林男飲酒後獨自晃蕩至南港路一段與東南街口,隨後大搖大擺跨越行人穿越道走進馬路中央,甚至當街面向來車方向張開雙臂擋在車道上。當時正有數輛機車與轎車行經該處,騎士與駕駛見狀連忙緊急煞車並繞道避讓,險些造成追撞與擦撞事故,路過民眾驚覺危險連忙撥打110通報警方派員處置。
南港分局員警接獲通報迅速趕赴現場處置,不過員警抵達時,林男已經離開馬路中央並佇立在路旁。員警上前盤查檢視,發現林男渾身散發濃烈酒氣、滿臉通紅,員警當下先予以耐心勸導,並指引他平安返回住處。
警方為了維護道路公共安全,事後調閱路口與周邊監視器畫面還原過程,畫面清晰拍下林男當街張開雙臂攔阻多輛汽機車的危險畫面,嚴重影響公眾往來安全,觸犯刑法第185條「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警依法通知林男前往派出所到案說明,訊後全案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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