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長姚淑文任富邦金官股董事挨轟 北市府:強化ESG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社會局長姚淑文出任富邦金控董事,僅勾選一項「風險控管」專業。(取自林延鳳臉書)
台北市社會局處理10歲女童遭性猥褻案,通報240天、訪視700多次卻未安置,社會局長姚淑文的回應引發爭議。民進黨籍議員林延鳳今(1)指出,姚淑文「風險控管」專業能力不夠又缺乏財金專業與經驗,卻在今年6月被指派為代表台北市政府成為富邦金控官股董事,質疑是「護主有功」的酬庸。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回應,考量社會局可強化企業在ESG相關策略的執行與優化及與市府在ESG的合作,因此改派社會局長擔任。
林延鳳指出,台北市政府是富邦金控的最大單一股東,可派任3席董事,過去慣例派有財金與法律專業與經歷的主計處長、法務局長與財政局長。富邦金今年6月12日公布的董事會改選名單中,表列董事各項專業專業能力及資格,每位董事都具備二項以上,僅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只勾選一項「風險控管」,「產業經驗」完全空白。
林延鳳質疑,從北市接連發生愷愷案、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夏莉絲幼兒園集團案及最近的10歲女童遭猥褻案,姚淑文「風險控管」的專業能力,連幼兒安全與社會局的業務內容都控管不好,沒有財金專業與經驗又能在富邦金做什麼風險控管?
林延鳳說,10歲女童事件被姚淑文控管到最後擴大發展成台北市民的怒火,直接炎上蔣萬安,是好的風險控管嗎?市府的官派董事是由市長簽核,如果沒派主計處長,為何不能派副處長出任?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該對外界說清楚派社會局長姚淑文當富邦金董事的理由。否則難道只要是市長的親信,或是因為一連串的案件護主有功,就能獲得酬庸?
財政局說明,議會要求市府必須讓富邦金控提供更多與台北市有關的ESG回饋。富邦金控依金管會規定,自115年度起,公司治理評鑑轉為ESG評鑑,金管會要求公司董事會的董事必須多元,適逢6月12日辦理董事換屆選舉,考量社會局可強化企業在ESG相關策略的執行與優化,同時也可強化市府和富邦在ESG的合作,爭取富邦金控在台北市投入更多社福照顧資源,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故改派社會局長。
財政局強調,過去公股代表董事並非一定都是由財政局、主計處、法務局首長擔任,亦曾有研考會主委、勞動局局長擔任的情形。3席公股董事都是由市府公務人員兼任,兼職費每人每月限額8500元,超過限額部分及每年獲配的董事酬勞均已依規定繳入市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