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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基金會每年拿公帑15億 替毒駕、詐欺犯辯護遭立委砲轟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等,針對「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之現況、檢討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多名立委質疑法律扶助基金會每年拿公帑約15億元,卻指派律師替重罪被告辯護,恐讓外界產生「法扶淪為加害人保護傘」的觀感,應檢討是否過度使用國家資源協助加害人。

    立委翁曉玲指出,法扶曾替毒駕撞死派出所長的被告指派3名律師辯護,引發被害家屬不滿。她質疑,法律雖規定可請「最多」3名律師,但並非一定要請滿,且重罪被告未必沒有資力,法扶對被害人的補助比率僅9.47%,絕大多數經費用於補助被告,應檢討強制辯護案件免審查資力的制度,避免公帑遭濫用。

    立委許宇甄也批評,法扶組成律師團替重罪被告辯護,被害人家屬卻須自行聘請律師,人民難以接受,應檢討是否過度使用國家資源協助加害人。

    法扶董事長莊秋桃回應,毒駕致死案屬重罪且為強制辯護案件,一審又是國民法官案件,必須高規格處理;檢方代表國家公權力控訴被告,資源龐大,重罪被告在法律上反而屬弱勢;律師人數須視案情而定,國民法官案件若僅1名律師,確實不足以因應。

    針對外界稱「豪華律師團」幫毒駕撞死派出所長的凶嫌規避死刑辯護,莊秋桃說,該案部分知名律師是主動表示願意在法庭上提出辯護意見,並非法扶特別指定。

    立委賴士葆則指出,法扶也被批評審查門檻過嚴、律師酬勞偏低,以及用政府經費替詐欺犯打官司,且詐欺案件約占法扶案件26%至28%。莊秋桃回應,許多詐欺案被告是車手、身障者或被吸收的年輕人,多半確實無資力,律師承辦也屬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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