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國籍文件無官方章戳 劉世芳: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
2026/02/04 21:12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中配李貞秀昨天在立法院宣誓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指稱有申請放棄中國籍,但不被受理。(記者廖振輝攝)
中國配偶李貞秀昨天在立法院宣誓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指稱有申請放棄中國籍,但不被受理。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接受媒體專訪時說,從媒體上看到,相關文件並無任何章戳,因此,內政部不知道她的佐證證明是真是假;至於無章戳的文件是否符合「國籍法」規範,劉世芳說,這是「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
劉世芳說,在台的中配有參政權,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非常清楚,如果在台灣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十年就可以參政,當然年齡要符合;但重點是,參政後如果當選,就職之前,就要辦理放棄原來的國籍,「這個是寫在法條裡面非常清楚,而不是行政命令。」
劉世芳說,李貞秀已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她必須在昨天之前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的函件,這個函件是需要官方證明的。「你雖然有機票,然後你哪一天到哪裡去,誰跟你講拒絕,可是我們希望你提出佐證,就是你確實有真真確確去辦理。」
李貞秀文件無章戳 是真是假不知道
劉世芳舉例,如果信件寄過去會有郵戳證明;如果有價證券也希望有雙掛號回函;或者人到現場,對方講說「好,你有來了但是我就不收」,你有沒有章戳?她說,「我們也是從媒體上面看到,她其實沒有任何章戳。」因此,她在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件事情上面的佐證證明,是真是假,內政部並不知道。
至今未收到李貞秀相關佐證影本
劉世芳說,立法院是李貞秀擬任的機關代表,內政部函請立法院秘書長,請立法院查清楚,有沒有收到李貞秀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書或任何證明。「因為到目前為止,不論是內政部或中選會,都沒有收到任何李貞秀女士送來的相關佐證影本。」
劉世芳:戶籍不是國籍 護照是旅行文件
劉世芳說,一般在公務機關的經驗,受理本來就是有批准或不批准,是否受理是另外一回事,只要提出申請,就應該有收件紀錄,「連收件章都沒有,就等於完全拒絕,不承認你的存在,那不是很奇怪,把你當空氣?」她說,依屬地主義,李貞秀本來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國籍法」寫得非常清楚,不能用戶籍來代替國籍,「她說她已經除戶籍,但戶籍不是國籍,護照是旅行文件。」
主持人黃暐瀚詢問,就目前李貞秀在媒體前出示的文件,內政部是否會認定她已放棄中國國籍。劉世芳說,「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她相信李貞秀講得話,但是不要給她一個虛擬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