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選前允諾10億文創投資基金恐跳票 林延鳳質疑無法源可用在投資上
蔣萬安與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蔡嘉駿已於今年10月15日簽署合作意向書,共同推動投資及支持文創內容。圖為當天記者會照片(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長蔣萬安選前允諾加大文化政策力道與資源,讓台北躋身為名符其實的文化首都,提出建置10億元「文創產業投資基金」來扶持文創產業,但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調查發現,文化設施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台北市產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全都沒有可運用在投資的規範,僅有補助或支出,此政見恐怕跳票、等同是畫大餅。
蔣萬安於競選期間提出,推動內容創作與IP品牌提升旗艦計畫,建立資源媒合及服務平台,結合民間企業推動設置規模,約10億的「文創產業投資基金」,並透過專業的投資機制,鼓勵扶持文化創意產業;未來基金投資的標的,將包含藝文展演、文化科技、永續設計、影視、音樂等領域,引導民間資金擴大投資。
文化局長蔡詩萍回應,文創基金的困難在於資金不足及投資涉及的股權、分潤問題,文化部和國發會也發現同樣問題,後續才成立文策院處理,目前市長蔣萬安盼文化局能與產發局一起解決,文化局也找文策院合作,達成「先補後投」協議,由文化局與產發局先補助文創團體,文策院再挑選潛力專案投資,目前已有多項專案進入審議。
林延鳳質疑,蔣萬安參選時提出「文創產業投資基金」政見,但至今還未做到,雖然類似創投概念立意良善,但她調查發現,找基金使用要點,卻沒有法源可使用於投資,政治人物要為自己提出政見負責,此案跟中央討論後才知道做不到,後續要用補助等方式,她要求文化局說明完整計畫跟規劃。
針對政策後續方向,文化局補充說明,將由文化設施發展基金8000萬元及產業發展局產業發展基金約2000萬元補助文創產業,先以每年投資1億元為目標,達成逐年到10億元基金規模,並與文策院合作,引進民間資源投入北市文化創意產業,蔣萬安與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蔡嘉駿已於今年10月15日簽署合作意向書,共同推動投資及支持文創內容。
文化局表示,未來將透過補助程序挑選潛力專案,提供文化內容策進院透過快速通道進行投資評估等作業,加速文創團隊獲取資金流程,並於文創人才培育層面進行合作,期待讓台北市文創產業發展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