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東元「小三奪權」 周玉蔻一審獲判無罪
媒體人周玉蔻(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於2021年4月在其經營的網媒刊登報導指出,東元前董事長邱純枝「小三奪權」,影射黃茂雄與邱女有婚外情,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依加重誹謗罪嫌將周女起訴;經台北地院審理,今認定周玉蔻已有合理查證而確信為真,沒有真實惡意,判周玉蔻無罪。可上訴。
該篇於2021年4月12日刊登的報導,標題為「東元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的隱痛!? 友人嘆:居然演變成『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內文提及「與董事黃茂雄站在同一陣線的董事長邱純枝,遭外界質疑兩人『令人聯想到吳東進與李紀珠的傳聞』,引發不少議論和揣測」、「邱純枝在東元公司的董事長位置還有一層跟黃茂雄緋聞關係的疑慮」等。
邱純枝控告妨害名譽,北檢調查,周玉蔻在2021年4月上旬透過時為台中市議員、現為交通部長的陳世凱邀約黃育仁餐敘,欲了解坊間傳聞東元集團家庭、父子內鬥與東元公司派、市場派經營權之爭的內幕,聊天過程中,黃育仁表示黃茂雄與邱純枝出國時,母親就很緊 張,他長期觀察下來懷疑2人關係。
檢方調查,周玉蔻於4月9日擬具「業界盛傳,集團會長黃茂雄與董事長邱純枝之間有不可告仁的關係」等問題,指示其編輯部記者寄電子郵件詢問東元公司;東元公司回應「此傳聞小道消息已嚴重涉及誹謗,請貴司應善盡媒體查證責任,切勿道聽塗說,或使用任何隱晦文字轉述,影響公聽,將損及東元電機當事人信譽」。
周玉蔻收到東元回應後,即在4月12日以口述方式指示旗下記者與編輯部主管製作逐字稿,並決定標題,當天下午在該網媒官網刊登此則新聞。
北檢偵查認為,周玉蔻未取得客觀上可合理相信「邱純枝介入黃茂雄婚姻」的事實及證據,僅以刊登東元集團回應的方式作為平衡,未依東元集團提醒「請應善盡查證義務」,再行最起碼的查證,完全未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且經東元告誡後仍僅依黃育仁的臆測再加油添醋即做成報導,已逾越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將周起訴。
北院審理期間,法官傳喚陳世凱、黃育仁、邱純枝等人做證。陳世凱證稱,餐敘是周玉蔻透過他邀約黃育仁至台北市大安路的餐廳喝茶約1個多小時,席間主要在聊東元的事,大多是黃在說話,黃確實有提到「小三奪權」,他聽了覺得像宮廷劇,但因時隔3年,很難仔細還原對話,只記得有提到併購案,以及黃茂雄、邱純枝的關係「就像新光的吳東進與李紀珠」,黃育仁確實懷疑邱純枝的角色,有說「父親出國,母親就會很緊張」,黃還拿出外婆生氣怒罵父親的影片給周玉蔻看。
黃育仁作證時則屢以「事隔3年記不清楚」迴避關鍵問題,經法官追問始承認很有可能跟周玉蔻提過母親懷疑的「壞女人」是指邱純枝,他在其他媒體採訪時也認同母親的看法,但黃未正面回答是否授意周報導此事。
邱純枝證稱,該篇報導完全是空穴來風、莫須有的指控,她認識黃茂雄27年來只有公務關係、毫無私情,「就只是我的長官」,2人多次一起到日本出差巡視子公司、拜訪客戶,絕無私人旅遊行程;且她沒接到周玉蔻或其記者直接求證,是由公司法遵部門的律師處理周的文字提問,她要公司回應這是不實報導,要求一定要求證、提醒會有法律責任,但對方仍執意未查證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