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稱柯文哲不知簽公展文有罪 游淑慧:無公益理由就給京華城利益
北市議員游淑慧。(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收押禁見,妻子陳佩琪今天在臉書發文指,深信柯文哲不知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牢獄之災怎麼會簽。不過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蓋一個公展文當然不必然會有罪,會有問題的是沒有公益理由就給業者巨大利益,左手給利益、右手收好處,若這些也合法的,貪污差不多能除罪化。
陳佩琪在臉書指,柯文哲曾跟她說在京華城案中只簽一只公展文,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專業的委員會去決定,並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此後未過問,有什麼證據說柯文哲「用各種手段多次招開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又說他「涉違背法令」。
陳佩琪也質疑,有人說柯文哲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就有罪了?她指出,若一個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她也更不相信北市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集體法盲,送個簽下去就5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簽?她深信柯文哲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柯文哲知道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
不過游淑慧隨後也發文指,蓋一個公展文當然不必然會有罪,會有問題的是沒有公益理由就給業者巨大利益,或左手給利益、右手收好處,插手介入訴訟中的案子;和民代多次開會並親自交辦加速案件進行,案件進行中與業者頻繁會面並接受業者捐款。游淑慧質疑,「這些事如果也是合法的,那貪污也差不多能除罪化了」。
游淑慧認為,妻子幫先生喊冤可理解,但陳佩琪過去也是北市聯合醫院醫師,算是公務員,應該知道官員廉潔的貞操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