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違停遭警掏槍警戒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用槍時機無過當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昨質詢指有民眾違停卻遭員警掏槍,警察局長李西河允諾精進執法比例。中正二警分局今天也說,衡酌使用警械時機尚無過當,將持續加強相關教育訓練。(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提供)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昨質詢指有民眾違停卻遭員警掏槍,警察局長李西河允諾精進執法比例。中正二警分局今天也說,衡酌使用警械時機尚無過當,將持續加強相關教育訓練。(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提供)

2024/10/19 12:50

〔中央社〕台北市議員指有民眾違停卻遭員警掏槍,警察局長李西河允諾精進執法比例。中正二警分局今天也說,衡酌使用警械時機尚無過當,將持續加強相關教育訓練。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昨天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指出,有民眾日前載小孩違規併排停車,看到警察現身欲駛離車輛時,警察卻掏槍(槍口朝地)警戒,造成民眾飽受驚嚇,建議警局能討論是否有更妥適的應對方式。

李西河答詢表示,警察盤查攔檢的態樣變化都很大,且個案都不同,觀看此盤查影片的執勤員警動作非常小心謹慎,因事發時不知車上為何人,所以必須有所警戒,但坦承民眾看到槍枝會較緊張,允諾將此案帶回討論以精進執法比例。

對此,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今天也透過新聞稿說明,轄下泉州街派出所李姓員警是於9月29日下午近5時接獲110通報,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隨即至中正區泉州街32號處執行取締併排違停案件。

經調查發現,有輛汽車駕駛經員警多次制止仍持續駕車移動,李姓員警為維護身體及裝備安全,遂持槍警戒(槍口未朝向車輛及駕駛人)並要求其停車,待駕駛駛回原地、狀況解除後,李姓員警便收槍並舉發違規。

中正二分局指出,依據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等相關規定,警察人員執行各項職務時,研判自身或他人可能遭受襲擊時,得持槍警戒。

另外,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原因已消滅者,應立即停止使用。

中正二分局表示,李姓員警持槍警戒行為,為當下執勤員警認定自身有受危害之虞才使用,衡酌使用警械時機尚無過當。

同時,中正二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執勤技巧及用槍時機的教育訓練,確實遵守「執行職務使用槍械作業程序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