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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師當兵耐不住寂寞 性侵女網友還拍照判3年7月定讞

刺青師坦認性侵並賠償75萬元和解,獲得被害人原諒,台南高分院改判3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定讞。示意圖。(資料照)

刺青師坦認性侵並賠償75萬元和解,獲得被害人原諒,台南高分院改判3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定讞。示意圖。(資料照)

2024/09/19 11: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前年2月服役期間,搭載一名女網友返回台南租屋處吃飯並幫她刺青,她因擔心無法忍受疼痛而服用嗜睡藥,疲累躺在刺青台上小歇,林男竟不顧對方拒絕而硬上並拿出手機拍攝過程。一審台南地院將林男重判7年8月,二審考量他坦認性侵並賠償75萬元和解,獲得被害人原諒,台南高分院改判3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原本從事刺青工作,在台南市經營刺青工作室,2022年2月5日林男服役期間,在網路結識被害女子,相約到林男承租的刺青工作室吃飯並測試刺青。

林男同日中午駕車去搭載小瑜到達工作室,林男先對女方手指進行無墨刺青的測試,由於小瑜無法接受刺青的疼痛感,未再繼續測試,且因已服了有嗜睡效果的藥物,昏昏欲睡在工作床上小憩。

林男頓起色心,不顧女方拒絕、掙扎閃躲及雙手抗拒不從,強行脫下女方衣物、抓住雙手控制行動,予以強吻指侵再性侵,並拿智慧手機將過程拍攝下來。

小瑜不甘受辱,事後隨即報警查辦。一審南院認定林男犯依照相強制性交罪將林男加重判處7年8月徒刑。林男上訴。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林坦承性侵犯行,並非毫無悔悟,且林積極彌補他造成的損害,於民事庭達成賠償75萬元和解,獲被害人原諒宥恕,因此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改判3年7月;獲最高法院維持,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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