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立院派藍白代表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暫時處分,立法院推派訴訟代理人及機關代表之人數召開朝野協商。協商結論決定,訴訟代理人由國民黨團推派2位、民眾黨團推派1位;機關代表學者專家部分,由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各推派1位。 (記者劉宛琳翻攝)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暫時處分,立法院推派訴訟代理人及機關代表之人數召開朝野協商。協商結論決定,訴訟代理人由國民黨團推派2位、民眾黨團推派1位,機關代表依上述比例推派立委。
朝野協商一開始,韓國瑜準備一份草擬協商結論之草稿,內容指出,針對憲法法庭通知立法院推派3位訴訟代理人及3位機關代表陳述意見,訴訟代理人國民黨團推派2位、民眾黨團推派1位,立法院機關代表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院長先預擬結論再發下去問大家意見,以前沒有這樣過,以後要避免,「都聽你的就好」。訴訟代理人民進黨不派,機關代表最好給院長去指派,各黨都不要派,「但要藍白代表,那我們也要」。
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基於利益衝突迴避的原則,民進黨不可能是原告又是被告,這是非常矛盾又衝突的法律原則。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則舉例過去釋憲案,包括行政院停止興建核四、319真調會等,都是推派國民黨立委,當時柯建銘就是聲請人,民進黨團沒有推派機關代表,這些都有往例可循。而且民進黨又是聲請人又可當立法院機關代表,邏輯不就是矛盾的?既然是聲請人就不能是機關代表。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聲請人、相對人在進行言詞辯論,本就是兩造對立不一樣,一個主張合憲,一個主張違憲,聲請人同一個人又可以當相對的機關代表,這是破壞憲法訴訟最基本的結構,很荒謬。
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表示,立法院派出的機關代表就是要捍衛立法院做出的決定沒有問題、沒有違憲,法院可以直接禁止雙方代理的,所以立法院長和行政單位要去捍衛立法院程序的合法合憲和權益。
黃珊珊強調,機關代表沒有辦法只用立法院秘書長代理,秘書長可以講程序,但不能講法案內容,要通過這個法案的政黨代表去闡述法案內容。
柯建銘表示,釋憲影響的不是只有政黨之間的衝突,還有行政機關的運作和人民的權益。機關代表不要政治人物,就純粹機關比較合理,然後訴訟代理人民進黨團不會派。
韓國瑜宣告,既然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站在立法院的立場是循例來辦理」,報告事項還沒處理完,等一下由院會來處理。柯建銘反對,出聲嗆韓國瑜:「院長你變成洪孟楷了」,不過,韓國瑜未回應即離開協商現場,但最後柯建銘、吳思瑤簽署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