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到豪宅玩吹牛 男屢次被罰酒翻臉砍人判刑5年
顧姓女藝人受邀到豪宅玩吹牛、擲骰子,男主人翻臉持刀砍傷顧女等2女,高等法院判男子5年徒刑。(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顧姓藝人去年和許姓女友人到台北市內湖區某豪宅與吳姓男友人喝酒,3人飲酒玩吹牛、擲骰子遊戲助興時,吳男因懷疑顧女、許女串通不斷讓他罰酒,竟抓狂到廚房持水果刀砍殺2女,顧女頸部被砍傷、許女腹部、腰部均被刺傷,相當危急,幸好吳男祖父聞聲出面阻止,顧女報警並送醫,2女保住性命。士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吳男7年,上訴後,高等法院考量吳男與顧女、許女和解,今改判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與許女是大學同學,並與顧姓女藝人是朋友關係。2022年1月4日深夜11時,吳男邀約許女、顧女到吳男祖父位於北市內湖區行善路的住處飲酒、玩牌。
3人玩吹牛、擲骰子遊戲時,吳男懷疑顧女、許女相互串通,使得他不斷遭罰酒,因心生不滿,竟到廚房拿起水果刀,朝顧女右後頸部及頭部各揮砍1刀,致顧女右頸部被砍傷,血流不止。
吳男見許女放聲尖叫且出言制止,也朝許女腹部及右側後腰部各猛力插刺1刀,致許女受有右側後腰穿刺傷合併延遲性橫結腸穿孔及腹膜炎、創傷後併右側肋膜腔積液等傷害。
吳男祖父於房內聽聞爭吵聲出面制止,顧女見狀逃離現場報警,她與許女均送醫救治,所幸無大礙。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兩個殺人未遂罪,各罪判6年,合併判吳男應執行 7年徒刑。全案上訴高院。
高等法院考量吳男與顧女2人和解,且2人表示原諒男,將2個殺人罪均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各判刑4年6月,合併應執行5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