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棒打超商浩克案 司改會、警工會說話了
桃園發生員警棒打超商浩克案,司改會、警工會要求應嚴格徹查本次事件。(圖擷取自記者爆料網)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本月20日28歲朱姓健美教練在桃園市中壢區一家超商內情緒失控,涉嫌襲擊到場處理的2名員警;其中一名被打警員後來持警棍朝已無攻擊行為的朱男連續揮擊,警員也因此被桃園市警局記過兩次並依法究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稍早聯合發出聲明,要求警政署、桃園市警局應嚴格徹查本次事件。
聲明一開始便指「中壢分局員警濫權再現,有關機關應儘速查處,以展現改革決心」。
聲明提到,事發當天,中壢派出所員警獲報朱男在便利商店內與店員發生爭執,前往制止過程中,員警因為被朱男數度揮拳導致輕微腦震盪,而朱男被依妨害公務逮捕。
然而,朱男被員警制伏逮捕後,因被噴灑辣椒水,已不會造成警察執行公務發生危險,員警竟持警棍繼續攻擊朱男,導致朱男頭破血流哀嚎連連,另名員警甚至不顧及朱男傷勢嚴重,再抬起朱男的頭部後拍照,全然不顧其行為可能造成朱男產生永久性後遺症,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事後,中壢分局雖稱已對施暴員警記過懲處,辦近日網路上竟流傳中壢分局內部群組訊息稱:「日前中壢所同仁執勤案件,第一時間對外界所發之新聞稿,係為杜外界及媒體悠悠之口,用以止血保護同仁及機關,內容所述行政處分簽自始不復存在」等語。
兩個團體認為,中壢分局全然沒有檢討改進之意,此舉已屬欺騙大眾的行為,並不可取;且消息若有不實,中壢分局應該提出處分書駁斥,並非任由假消息四處散播。
聲明也指,本次事件已非中壢分局首次未依法執行職務,先前已有中壢音樂女老師被該分局一名員警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法院已判員警10月徒刑定讞。
兩個團體指出,中壢分局未檢討內部執勤及教育問題,如今再發生員警濫權事件,中壢分局實應深切檢討,並儘速落實內部法治教育訓練,同時檢討轄區員警使用強制力的規範,以杜絕日後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