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CEO遭影射外遇 向發文名媛求償80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漢麟全科技美女CEO黃麟雅,遭名媛的孟葦在臉書發文影射她外遇、雙面人,更說她「從小就立志要嫁入豪門」,經黃提告,郭被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至於黃另對郭求償80萬元並要求登報、上臉書道歉部分,台北地院上午開庭,黃的律師同意郭以精品抵償,郭的律師則待庭後向郭確認後再行陳報。
刑事判決指,2018年4月3日,郭在臉書PO文敘述「A女」和「芽芽」2名女子互動,指A女不知芽芽是A女丈夫的小三,芽芽還與現任丈夫劈腿交往,另芽芽丈夫把芽芽在五股創業的小工廠搬到北市最精華地段,將網路上小生意,如雨傘、自拍神器、手機殼、小吹風扇等,變成一間高科技化、制度化、企業化的公司;文中也指芽芽受媒體關注,常常上電視談論自己成功秘訣。
由於PO文附上2張疑似黃臉部遮住、穿結婚禮服照片,黃經多名友人轉知,認為郭PO文是在影射她外遇、雙面人,更說她「從小就立志要嫁入豪門」,憤而提告。
郭在刑事審理時承認PO文,但辯稱只是轉貼其他網頁,文中人物純屬虛構,且通篇未提及黃,照片也有遮隱臉部,否認毀損黃的名譽。
不過黃作證指郭都稱她「一ㄚˊ一ㄚˊ」,而文中提到「現任丈夫吳宣宣」、「芽也受到媒體的關注,邀約芽到電視談論她成功的祕訣」、「芽在幾年前初期創業時位在台北縣五股區的小工廠」等內容都在影射她。
高等法院認為,文中女主角名字發音與黃女雷同,相關背景又相近,而照片雖遮隱臉部,不過依服裝款式及現場群眾,幾乎可以確定就是黃的婚禮照片,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判郭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
民事部分,北院上午開庭時,黃、郭均委由律師到庭。黃的律師主張,道歉在實務上行之有年,目前也沒有任何配套措施,如果不能公開道歉,會出現「有錢就可以罵人」的情況,因此有必要登報道歉以回復名譽,不過可以討論以「澄清」方式進行。
郭女委任律師則說,無法理解的是,郭女在臉書發文,並非報紙,即便要道歉也是在臉書,且從未見過實務判決要求以「永久置頂公開」方式,刊登在臉書。
法官庭末詢問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黃的律師同意,並表示可以接受朝刊登「澄清」與適當賠償金額方向進行,但希望先確認調解方案,並接受郭以精品抵償;郭的律師則待庭後向郭確認後再行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