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保姆」到府服務興起 北市擬訂自治條例納管
近來新興「寵物保姆」到府服務,可幫民眾到家照顧毛孩,但因缺乏專業訓練或相關證照,恐衍生爭議,北市府已著手研擬自治條例納管。(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現代人寵愛毛小孩,衍生許多相關新興行業;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近來有業者提供「寵物保姆」到民眾家中照護寵物等服務,但依照中央頒訂的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尚未將寵物保姆到府服務納入規範,相關從業人員若未具備犬貓照護專業知識,恐衍生其他爭議,提案要求台北市政府訂出自治條例、彌補法規不足之處。
北市動保處長宋念潔表示,按規定寵物保姆應經200小時專業訓練,並憑證書供消費者辨識,但中央尚未訂出相關法規,因此對寵物保姆無法可管,北市府已研擬「台北市特定寵物保姆自治條例」草案,訂出相關人員受訓準則,將再與動保團體、專家學者研議調整,目標2年後直接公告實施。
北市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今審議徐巧芯提案,召集人、議員楊靜宇與列席議員針對未納入特寵法規範的寵物保姆到府服務,決議由北市府研擬設置自治條例,透過法規保障寵物主人及從業者進行教育訓練。
議員潘懷宗表示,台北市對相關寵物服務的需求大,目前中央對無店面到府服務並無特殊規定,雖無違反但可能有管理鬆散問題,支持此提案,也呼籲北市府加快腳步;獸醫出身的楊靜宇則指出,國外也有類似到家協助遛狗服務,應將此納入寵物到府服務規範中。
宋念潔說明,農委會規定若為店面業者提供寄養服務須有證照,當場照顧者須有專業人員資格且經200小時課程訓練,但目前新興的寵物保姆到府清潔、餵食、照顧、遛狗等服務規避法規限制,若未具足夠專業恐損害飼主權益及動物福利,北市府已研擬相關規範並與中央取得共識,將持續修法,訂出業者訓練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