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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被誰性侵?台南男警控「強逼就範」 區公所女職員反告性侵

    情境照。非事件當事人。

    情境照。非事件當事人。

    首次上稿 06:25
    更新時間 08:37

    台南警界爆發男警員遭性侵疑雲,警員喊委屈,稱是被區公所女職員強逼就範,女職員反告警員性侵,但經警方內部調查,懷疑警員與女職員有婚外情糾紛,全案將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同時市警局也將該名男警調到其他分局。

    年約40多歲的警員,一開始在舊市區的派出所服務,但是屢次與民眾糾紛,被所長指責後,他考到交通警察,調往南警交通大隊,疑不想受理交通案件,小隊長接手他的工作又罵了他幾句,結果警員公開投訴,他因為沒配合小隊長更改表單、美化交通數據遭到調離。

    但是,警員會被調離原單位,不只是因為他擺爛、影響車禍民眾權益,他還趁處理車禍時,留下女當事人的電話,並加入對方的LINE搭訕、騷擾。

    警員被投訴後,警方對他處罰一支申誡,他不服,並聲稱女當事人是跟某位用「英文名字」的LINE帳號聊天、該帳號還有放照片,而他的帳號名稱不是英文、也沒放照片,還因此提出行政訴訟,狀告大隊長。

    最後,警員被調往勤務單純的郊區,沒想到他從交通分隊離開,改考偵查佐,靠內部調動,離開郊區的分局,不過他在郊區服務時,疑似與區公所女職員發展婚外情,警員的妻子察覺後向警察機關投訴,警員則聲稱自己是被害人,遭女職員強逼就範,女職員得知後反告警員,指控自己才是性侵被害人。

    全案將函送南檢依法偵辦,警察局也已啟動懲處程序,把警員調往更偏遠的警分局服務,警方強調,對於員警涉不當交往或其他刑案,均秉持不護短、不掩飾的原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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