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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後仍PO網文攻擊1年多 挑釁男判賠軍官90萬

台南地院民事庭判王男須賠30萬慰撫金與60萬懲罰性違約金給C男。(資料照)

台南地院民事庭判王男須賠30萬慰撫金與60萬懲罰性違約金給C男。(資料照)

2024/08/25 23:5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王姓男子與1名C姓男軍官有糾紛刑事訴訟,之後和解約定王不得再於網路攻擊,否則1次要賠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男軍官發現王男於1年多期間持續在網路公開PO出他的個資、且有侮辱、誹謗性的貼文,侵害其名譽與隱私。台南地院民事庭判王男須賠30萬慰撫金與6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給男軍官,還可上訴。

自認持續遭受網文攻擊的C姓男軍官指出,先前與王男有其他刑事案於2022年5月、6月初在台南地院和解成立,約定王男之後不得在任何網路社群推文攻擊,如有違反,每次要付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給他。

男軍官控訴,在和解後,王男仍從2022年7月初到2023年11月初,持續以電腦、手機或平板上網到臉書粉絲專頁,把包含有他姓名、職業、電話與照片等足以識別出他身分的個資PO上網、並貼出對他侮辱或誹謗的文章,貼文則數至少有61則,以此非法利用他的個人資料、以達貶抑其名譽與人格評價的目的,侵害其隱私與名譽權。要向王男求償80萬慰撫金與290萬懲罰性違約金。

民庭法官調出王男被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與散布文字誹謗罪的一審刑事案,確認王因此案被判有罪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6月;拘役合併執行120日,均得易科罰金)。王男確實在網路未經C男同意,就公開PO出C男的個資,並批評C男是職業軍人,卻違反軍紀開小差;王還誣指C男是黑心婚姻仲介、涉及仙人跳詐騙、將遭起訴等情事,侵害C男的隱私、名譽權無疑,衡量雙方社經地位等條件,判王男應賠30萬元慰撫金給C男。

有關懲罰性違約金,民庭法官說雙方雖有約定金額,但金額是否過高,並非以債權人所受損害為唯一審定標準,還要參酌債務人違約情狀,因王男確有違約情事,且違約情節不輕;不過,C男並未證明這些貼文內容造成他的具體損害,縱有損害,也應未達290萬元,因此判C男可向對方請求60萬懲罰性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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