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台南討債集團查37筆個資 桃園1警判刑2年、繳10萬罰款
桃園一名李姓警員涉幫台南討債集團查詢債務人個資,台南地院判李員2年徒刑、緩刑5年。(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從2016年9月迄今在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派出所擔任警察工作的李姓警員,被控涉協助台南「白家幫」的白姓男幫主查詢有金錢糾紛的37名債務人個資,讓白男利用這些個資討債。台南地院今依公務員登載不實重罪合併判李員2年徒刑、緩刑5年;判決確定6個月內要支付10萬元給國庫,還可上訴。
法官諭知李員從一重罪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李員共犯37罪,1罪判刑1年,合併應執行2年、緩刑5年。
檢警調查,這名李姓警員從2016年9月下旬迄今,歷任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的數個派出所警員。白姓男子則於2018年間在台南永康區1處大樓內對外懸掛「大眾企業社」招牌,以仲介代辦貸款業務為名,實則招收青年男子與未成年人作為幫派成員,成立犯罪組織 「白家幫」,從事暴力討債等工作(白男涉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罪嫌,南檢與法院另案偵辦與審理)。
李姓警員因財務狀況不佳,透過不知情的友人介紹結識白姓男子,白男與李員約定如有介紹貸款需求的客戶,可給李高於市價的報酬佣金,兩人就保持密切關係。後因白男相繼與37人有金錢債務糾紛,需要取得各債務人的聯繫方式,白男以此需求請李員幫忙查詢。
李員先後以獲配發的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在公務電腦或警用行動電腦登錄,並以不實的用途名義登錄查詢37人有關個資內容,待完成查詢蒐集後,再分別以通訊軟體Telegram轉告知給白男獲悉,使白男得以利用此個資資訊對債務人討債。李員對此坦承犯行,也積極與被害人調解,有悔悟之心,給予緩刑自新機會。
其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另案偵辦白男涉嫌運輸毒品案,經扣押白男手機並還原資料後,才查悉李員洩密上情。